【在?为何迫害李华】Yours, Li Hua
如果能重来,李华打死也不会绑定那个叫薛楂的家伙。
“假设你是某国际学校学生李华,你校学生会决定举行一次‘读书分享会’,请你根据下面的提示,写一篇英语演讲稿,介绍你喜欢的书籍……”
客观地讲,这委托不难吧?他的小代笔一定可以完成任务的吧?
但事实证明,李华错了。
“Dear fellow students,I'm so delighted to share my favourite book Hamlet with you...”
这漂亮的开头,这训练有素的语法——他妈的是别人的稿子。
台上的人淡定自若,台下即将上场的李华一脸痛苦面具地看着自己拿到的“大作”。
他还这么年轻,还有那么长的岁月,不应当……
“Let's welcome the next speaker----Li Hua!”
纵使千般不愿,万般不想,但那一刻,李华只能微笑着面对台下乌泱泱的观众。
吞咽,清嗓,深呼吸——
他决定破罐子破摔。
“Hey!...”
惊天动地的一声hey,会场原本窸窸窣窣的声音霎时间被震慑住,台下的大萝卜大白菜一个个都无语凝噎。
李华继续:
“...My name is Li Hua.I am 17 years old.I am really really like books.I have many many books...”
硬生生把I和am分开写凑字数就算了,吐不出高级词汇我也理解,但是薛楂你告诉我,是a book lover 和plenty of不配吗?什么叫I am really really like books?几十遍循环播放的I really *n like you 是循环到太平洋去了吗??
着装体面的少年人一边面带微笑地朗读手上那狗屁不通的稿子,一边内心疯狂吐槽。
他不得不承认,当初因为一点微不足道的自尊放弃那位姓郝名雪笙的代笔是个损失,至于选择了偶然遇到的薛楂,则是个噩梦。
若非系统不允许,李华真想抢了薛楂的“妙笔”自己写。
“...I am very very happy to tell you something about my best liked book----”
尽管事前做了很多遍心理准备,一次又一次告诉自己要秉持职业操守,但是读到这里,李华还是吞声踯躅。
那双在各种各样的晚会上弹过钢琴的手微微颤抖,沉默啊,沉默啊,最终理性战胜了羞耻,少年干净的声音再度响起——
“...about my best liked book ----COLD BOSE AND HIS LOVELY WIFE.”
话音落下的刹那,李华终于明白什么叫死一般的寂静。
他不自觉地扬起一个生无可恋的笑容,目光看向悬挂着收音麦克风的房梁,心有所属。
薛楂啊薛楂,往后的日子,你最好给我认真学英语。
**
望着厚厚一本英语作文训练,薛楂仰天长叹。
世上怎么会有李华这样厚颜无耻的人!
明明是国际学校在校生,却要别人帮他写演讲稿;明明几次三番代表学校去国外交流,却连自我介绍都要别人代劳——可恶!可恶!这厮绝对是个关系户!
半是发泄半是戏谑地骂咧了一通,薛楂认命地翻开Mrs.Wang送给她的“礼物”,一看题目,本就岌岌可危的秀发愁得发命危浅,朝不虑夕。
“李华所在班级即将举行元旦晚会,请你帮他拟一份流程报告交给班主任。内容包括……”
上帝在创造薛楂的时候,先加了好吃,再加了懒做,接着手一抖,一整瓶“英语不好”都到了进去——祂老人家顶着光圈一看,呦呵没地儿了,于是一丁点才艺也没有施舍给薛楂。
元旦晚会向来跟她没有关系,她永远都是坐在角落里无情的鼓掌机器,现在竟然要她来写元旦晚会的流程——在心思敏感的薛楂眼里,这简直是莫大的讽刺。
不过敏感归敏感,薛楂那颗心早就经历过无数暴击,逐渐习得了化悲痛为搞事的本领。
好啊,你李华不是牛逼吗?区区元旦晚会,难不倒你吧?
提笔,薛楂眼底染上一丝癫狂的笑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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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办公室,李华面上波澜不惊,心里十分没谱地立着。无处安放的目光游走半晌,最终落在了班主任头发稀疏得跟五线谱一般的脑瓜子上。
“小华啊……”班主任凝重地开口。
李华精神一凛。
“虽说你是个多才多艺的好孩子,但……也不要对自己太狠了……”
说着,班主任将那份流程报告递给李华。
李华依然礼貌地微笑着,克制着自己,尽量冷静地接过报告,不疾不徐地翻开——
然后第一眼,他看到用修正带拉白的一大块上写着“break the big stone by the lung”。
接着,少年的脸色生动形象地展示了一波苍白与惨白的区别。
薛楂那姑娘是想写胸口碎大石吧?本意已经很过分了,可是lung是肺!是肺啊啊啊!!!
嘴边吐着魂儿,李华战战兢兢地看完了薛楂的报告。
整个元旦晚会,一个半小时,全程连主持带表演者,都只有李华一个人——他既要高唱《歌剧2》,又要热舞《新宝岛》;既要耍大刀,又要撑杆跳;既要吹唢呐《百鸟朝凤》,又要弹李斯特《死之舞》。
但最过分的果然还是肺叶碎大石。
班主任语重心长:“小华啊,知道你想办好这次晚会,但是也要懂得放过自己。”
“老师……”李华有些哽咽——他也想放过自己,可是按照规定,他没有办法拒绝——楂要华死,华不得不心死身死社死,“老师,你知道什么叫‘含笑九泉’吗?”
不等班主任回答,李华怆然地勾起嘴角,并伸手指向自己的脸——
“这就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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薛楂觉得自己真是了不起,竟然在一篇文章里运用了那么多高端英语词汇,虽然这些词儿平时考试可能一个也用不上。
第二天,Mrs. Wang批语——“小同学,做人要善良,英语不好不要紧,为了元旦晚会拿同学祭天助兴就不好了。”
还特地把lung一词圈了起来。
疑惑地查阅过词典,薛楂良久无言。
对不起,是我过分了。
面对着英语作文,薛楂沉痛悼念李华同学。
“你们班英语课代表在吗?”
稍微有点动静就能把薛楂的注意力吸引走,遑论是每次都会带来新鲜消息的学生会干部——“阿雅,有人找!”薛楂冲后排埋头看书的陈雅招呼。
陈雅柔柔地抬起头,弱弱地走过去,回来之后就被薛楂拉着问话。
“英语作文大赛?”薛楂表情狰狞,“可怕,是我不配。”而后她又嘻嘻笑了起来,没轻没重地拍打了几下陈雅的肩膀,“阿雅,我看好你!”
被她拍得直颤巍,陈雅眼神闪躲,支吾了一会儿,小声道:“这回每班只能出一个……还是郝雪笙来……”
郝雪笙,顾名思义,不仅是班级里,而且是年级里顶顶好的学生。
如果只能出一个人,那多半就是她了。
薛楂心里不是滋味,却也无力反驳,只好学那葡萄架下的狐狸——
“这种档次的比赛,不参加也罢。”
陈雅浅浅一笑,但薛楂知道陈雅打心底里喜欢英语,奈何人外有人山外有山,郝雪笙的NB程度简直叫人望断离恨天高。
两人正相对无言,说曹操曹操风风火火地就从教室外刮进来了,一边走一边拖长了音,不无烦躁地抱怨道:
“额啊!写什么鬼的英语作文……这种比赛有什么好参加的……”
陈雅的浅笑很明显地僵住了。
薛楂忍不了了。
“郝雪笙!”她拍案而起。
突然被点名,郝雪笙懵然地定住,“咋、咋滴了?”
薛楂紧抿双唇,支棱出柯南之食指的右手随着她欲言又止止又欲言的心绪上上下下,忽而指天忽而指地——好半天,那指头终于坚定下来,直指对面的郝雪笙,薛楂开口,气势汹汹——
“郝雪笙!我觉得,你,你……”
郝雪笙不觉地咽咽口水。
“我觉得你说得对!”
郝雪笙:????
“我们要讲求民主与自由,要推翻老班独裁……”薛楂满脑子肠子地搜刮专业术语,“比赛,要坚持自愿原则,不要搞,逼良为、咳、赶鸭子上架……”
薛楂的豪言壮语很快就传到了老班耳里。
作为党的好同志,人民的好教师,老班充分听取民意,最后决定先在班级层面来一轮初试。
原本薛楂是打算交白卷的,不过在看到作文题目的那一刻,她改变主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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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床上,李华了无生趣地盯着天花板发呆。
思绪漫无目的地走,不知不觉回到了选择代笔的那一天。
那天他穿着学校最正式的制服,衣面熨烫得一丝不苟,领结端正地垂在前胸,连手表带的松紧都反复调整,直到刚刚好——对他们而言,那是人生中非常重要的一天,堪比现实生活中选择白首偕老的伴侣,尽管真要说起,一般也就六年相伴的光阴。
见面的地点,是一个偌大的花园。
花园里开着各式各样的花,每一朵花里都是一个小小的代笔,他们的灵魂被学习之神带到这里,一生一次,委托人与代笔能面对面交流,你一言我一语。
当年最艳丽的是一朵牡丹。
很多的委托人围过去,牡丹里的小代笔被吵醒了,睡眼惺忪——那是郝雪笙,李华对她印象非常深刻。
郝雪笙是代笔里的翘楚,而那会儿的李华也是公认的精英,所以很多人都觉得,这只小代笔应该和李华绑定才能锦上添花。
然而当李华满眼温柔地看着郝雪笙的小灵魂时,郝雪笙瞪着铜铃般的大眼鸡,张口就来了一句:
“不要男妈妈。”
李华拈着婴儿口水巾的爪子默默缩了回去。
众皆默然。
李华尴尬地笑了笑。
他只是!!!
只是!……
羞愤地回身扎进人海,李华觉得自己不会再爱了。
他只顾着跑,等冷静下来,一抬头,李华发现自己跑到了一个僻静的地方。
大约是花园边缘了。
颓圮的游廊,凌霄花犹自缠绕着断裂的石柱,花里小小的灵魂还在睡着,因为这里非常宁静,仿佛与世无争。
他下意识放轻了脚步。
没走几步,李华忽然听见点奇怪的声音。
“吧唧吧唧……”
寻声望去,那里生长着一颗山楂树,树上开着团团雪白的山楂花;仔细看去,树上有个醒过来的小代笔。
李华悄无声息地靠近,发现这小家伙竟然在用灵魂的力量催熟山楂花,红果肉眼可见地膨胀出来,而后被小代笔抱着啃。
“吧唧吧唧吧唧……”
心情低落的李华莫名就被小代笔脸上幸福而满足的神情治愈了。
但干看着也不是个事儿,李华刚想出声,小代笔恰好一个转身——
“*恁娘!吓死我了!”
小代笔花容失色地惊呼,李华伸出的手顿在半途。
抱着没啃完的山楂果,小代笔警惕地瞪着他——叹口气,李华继续方才的动作,先是用指腹把小代笔满嘴的山楂果肉揩去,接着拿出口水巾,系在她身前。
做完这一切的李华觉得心灵得到了莫大的慰藉。
而小代笔的脸蛋,唰地红成了怀里的山楂果。
“你叫什么?”
怔了片刻,小代笔慌慌张张地把怀里山楂往前一举——“我叫薛楂!”
“你好薛楂,我叫李华。”他看着薛楂,笑得灿烂——薛楂也看着李华,直觉得少年那双眼睛像两颗黑皮诺葡萄,又黑又圆又好吃。
这么想着,再加上山楂果酸甜的刺激,薛楂丢脸地流口水了;而正是这时,李华说出了那句经典台词——
“来跟我签订契约吧少年!”
虽然排练过很多次,但李华终究是没把握好度,整个人散发着浓浓的中二气息。
一个哈喇子少女,一个精神小伙,于是话音落下之后,只剩两相静默。
其实当初李华决定跟薛楂绑定是有点唯心了——山楂花的花语之一,是“国际性”。也就是说,外语好。
然而现实的毒打让他看清现实,这小代笔啊,不是什么外语能手,活脱脱一个小呆B。
如今回想起来,李华觉得当初的自己简直就像个赌气叛逆的姑娘,随随便便就把自己嫁了。
遇人不淑啊,遇人不淑。
“李华,有你的信。”
护士的声音打断了回忆,道过谢,他接过信件,赫然看见上头落着薛楂的英文名。
李华养病期间好不容易安宁一些的小心脏再度提了起来。
“Dear Li Hua,
Are you OK?……”
好家伙开头就是一个暴击。
李华害怕地捂住心口,不忍卒读。
“I heard that you are maybe going to die…”
Double Kill!
“As a best father of you…… ”
Triple Kill!
是friend吧!!怎会如此!?笔误吧!?不至于连这也不会拼吧!
“I miss you.”
……
猝不及防,他听见自己的小心脏滑稽地摔了个跟头,而那坏心眼的绊脚绳,叫做“我想你了”。
没有reall really,也没有very very much,他不知道薛楂是无知无觉随性而为,还是小心翼翼有意为之。
心虚地将信纸反扣在腿上,李华觉得自己需要冷静冷静。
他有多久没有见到她的笔迹了?
其实连一天都不到啊喂!
可是……简简单单一句“I miss you”,却比任何费尽心机的栽赃都要高明,甚至让他这个被污蔑的人都差点忘记了自己的清白。
晚会上弹《死之舞》弹到抽筋的一只手虚遮住少年半张脸,指缝间露出迷蒙的眼。
他重新读起信来。
越过那些磕磕绊绊的谬误,她说想念你,说担心你,说她会为你祈祷,说她会带着你爱吃的水果和美丽的康乃馨来看你。
“呆B,你要怎么来看我。”
头一回,他对着薛楂的手书,失了风度。
他们隔着或薄脆或厚实的纸,千言万语都碎成纸上的铅字,连笑声也只是H与A的连缀,初见,便是最后一面。
“I want to take you to the playground and sing you a song.I believe you will pass away!”
“噗……”终究是忍俊不禁,“什么pass away——那是去世啊!”
**
作文大赛,薛楂自然是没可能参加的,但她非常开心,因为陈雅如愿以偿。
至于她那篇探病主题的作文,Mrs. Wang批语如下:“若我不幸生病,希望小同学不要轻举妄动,无言亦是一种爱。”
对此,陈雅试探地表示:“小楂你要是不嫌弃,我也许能帮到你……其实没有那么难。”
然而薛楂心思并不在这上面,她捏着下巴,双眼眯起,转头对陈雅说:“我忽然想到个事儿。你说以往我们替李华写给歪果仁看的东西用英文也就罢了,可这会儿是我给李华写信,写给李华看的,我干嘛还要用英文。”
闻言陈雅先是一呆,而后笑了:“是写给李华,但最后看的人可不是李华,是阅卷老师。”
“简直荒缪!”薛楂像个老儒生,“这可是……侵犯隐私权!”
“噗,那你把阅卷老师当李华就好了。”
“那不行!”薛楂噌地坐直溜了,跟个义愤填膺的演讲者一样,一边拿指头不知所谓地指指点点,一边连珠炮似的,“阅卷老师会弹钢琴吗?阅卷老师会吹唢呐吗?阅卷老师会耍大刀吗?最重要的是,阅卷老师会肺叶碎大石吗?”
陈雅听得一愣一愣的。
“不可能全都会吧!”薛楂自问自答,“只有李华会……不对,只有我认识的那个李华会。”
说出这番话,薛楂心里涌上一股奇异的感受——好像巨龙抱着着窝里的宝藏安眠,好像拥有超能力的人大隐隐于市,只在夜深人静时擦燃指尖的一撮火焰赏玩。
薛楂忽然意识到,当她把李华当成一个真实的人看待时,那他就是一个会哭会笑会恐惧的人了。就像是点石成金的故事,薛楂的笔尖点上他的生活,他便不再只是试卷上的两个铅字,而是薛楂的一部分,独属于她的一部分。
**
李华眼看着薛楂一点点蜕变。
从当初那个很多只会说many,非常只会用very的菜鸡,慢慢慢慢,成长成一个不算拔尖,但是令人放心的代笔——说代笔似乎已经不太准确,毕竟几年下来,薛楂写的最多的不是代笔的英语作文,而是业务之外的东西。
有时候是给他写信,有时候是给他编排些故事——冒险啦,旅行啦,恋爱啦……
英文的中文的都有,据她说是怕李华看不懂。
在李华的世界,薛楂写的东西大多会成真。
他记得站在薛楂幻想中粉红色的埃菲尔铁塔下遇见那个被命名为林果的女生,她身上有山楂的味道——林果就跟薛楂一样,贪吃,贪玩,喜欢坐在水边吹风,但是不喜欢游泳。
其实李华从未见过真正的薛楂有怎样的眉眼,但他看着林果,总觉得是薛楂意外找到了一座横跨两个世界的桥梁。
薛楂给他写了一座哥特式的城堡,给他添了很多这样那样的伙伴,猫啊,狗啊,恐龙啊,外星人啊……
于是中学生李华,白天在国际学校读书,放学就回到半山腰的古堡。薛楂写到他的时候,他跟着她的笔端远游,去沙漠,去草原,去异界,去未来;薛楂没有音信的时候,李华就抱着猫,坐在古堡的高墙上看他的边牧在草地上放恐龙,偶尔还跟外星人哼哼歌。
李华几乎忘记他们会有告别的一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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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一次模拟考试,放平心态。”
试卷哗啦作响,白色的浪从教室前排一直翻涌到最后一排,逐渐平息。
听力,阅读,七选五,完型,填空,改错……
最后是作文。
“假设你是李华,你的英国朋友Tom将要来中国旅行,请你写一封邮件,内容包括……”
薛楂看着试卷,心情有些波动。
就像是冲锋前最后一次跟战友喝酒,酒里的倒影是千军万马,枪林弹雨。你们将并肩作战,待此役过后,你杀至江河对岸,回眸只看见烟波浩渺,依稀青山,心里却知道,望不见的他仍守在当年岸。
薛楂文艺地想,那家伙是一年年迎来送往的舟船,摆渡过一段段青春浓淡。
笔尖落在卷面上,酒壶一撞,敬过往。
“See you on July 8th.
Yours,
Li Hu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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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李箱敞开着躺在地上,李华站在古堡的大堂中央——装饰墙壁的油画里,姑娘站在阳台上张望;李华也张望,思考有什么可以装进皮箱。
今年高考没有他,尽管还没到时间,但他可以提前走了,走回身后起点,然后去认识第二个薛楂。这里的一切都会被覆盖,一切都会重来,一切都会随着他的脚步远去,什么都带不走,可尽管如此,李华还是整理了薛楂的手稿放进箱子,然后又丢进去好几本厚重的书,只是让行李箱拖起来更沉一些。
真的该走了。
行李箱在身后碎碎念——窸窸窣窣,他踩过绿草;咯咯啦啦,他走过坑洼的道;骨骨碌碌,那是平坦的街。李华看见与自己相同的行者。
“你们也要走啦?”小孩子问他。
李华微微点头——正等红灯,他不咸不淡地攀谈:“你是儿童部的?”
“我叫小明。”小孩儿低头看看自己脏兮兮的衣裤,“儿童部就是这样,污泥墨水天天洒,还要抓鸡数兔……”
“嗯。”
红灯熄灭,绿灯亮起,李华拖着行李继续向前。
这条路很宽,他一步步走过,踩在绿灯寿尽的一秒抵达对岸——一只脚刚登上人行道,迎面冲过来一个人,李华没时间反应,那人在他身上撞了一下,撞开他,朝车流穿梭的马路跑去。
那人长发间好像带着山楂的清气。
“停下!”李华扔下行李箱,回身追去。
耳蜗里穿过尖利的刹车声,鸣笛、鸣笛。
“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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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许你听说过睡美人的故事?
为了救一个素不相识的女孩,少年遭遇车祸,陷入长久的昏迷。
多年之后,少年被一盆凉水兜头浇醒。
长大的女孩气喘吁吁地丢下空了的水盆,转身,弯腰,去端另一盆——原本还处于懵圈状态的少年,看到女孩脚边十八个大水盆之后,啪的一下就坐起来了。
“不妥。”
少年弹钢琴的爪子按住女孩的手背。
咳,不好意思讲岔劈了,睡美人在另一本书里,这一本是高考英语作文精选。
话说薛楂当年一看高考没有dearest李华,登时觉得受到了欺骗,无论如何也要把李华整回来。
“你校正在组织英语作文比赛,请以身边值得尊敬和爱戴的人为题,写一篇短文参赛,内容包括……”
福至心灵,薛楂握着她的生“华”妙笔,洋洋洒洒地写道:
同学李华,年方十八。俊逸潇洒,乐于助他。一日路上,见人跑步,视灯无物,高呼不住。人不回来,车不相待,李华无奈,生死度外。车一何急,人一何衰,呜呼哀哉!双眼兮不开!如此人物,安能不爱戴。
听完薛楂的解释,李华一时还没明白过来。
“所以,我没从你那儿离开?”李华捂上半边脑袋,一副努力思考的样子。
“你都那样了,哪还能打工啊。”
“那……你怎么会在这儿?你是真的薛楂?”
“如假包换。”薛楂双手猛地按在李华两肩,“你会钢琴,会唢呐,会唱歌,会跳舞,会耍大刀,会撑杆跳,还会胸口……啊不是,是肺叶碎大石。”
李华无语凝噎,而薛楂以为他还是不信。
“我还知道你住在哥特式的古堡,家里养了一猫一狗一恐龙还有一个外星人,去过大漠去过草原去过雪山去过外太空……初恋是林果……”
“啊,还有,你最喜欢的书是《高冷总……唔!!!”
李华忍无可忍地捂住她的嘴:“可以了,别说了。”他接着问:“那你怎么会在这儿的?”
捂在嘴上的爪子挪开,薛楂嘿然一笑:“教育之神将我带到这里,我是来找你绑定的,现在你面前的是一名光荣的人民英语教师!”
李华:“……”
薛楂整个人bilibili,啊不,是bulingbuling的。
“造孽啊……”李华痛心疾首。
然而少年的痛苦面具之下,那双眼里的笑意要藏不住了。
“我保证,以后让你吃香的喝辣的,元旦晚会再不为难你,我整一群小朋友唱歌跳舞给你看……”薛楂指天发誓,心潮澎湃,“所以,跟我结契吧骚年!”
“不结。”
薛楂:???
“你连我初恋都搞错,不结。”这厮理直气壮。
薛楂炸了。
“怎么可能!我写的,我能不知道?必须是林果。”
她疑惑地直视李华的眼睛——当年的两颗黑皮诺葡萄酿成了酒,微微晃漾。
默然几息,脸皮薄的小孩被逼急了,忍不住先开口,又像是清冷冷,又像是气呼呼地问道:“怎么?原来你俗称薛楂学名林果是吗?”
“额,”薛楂一愣,磕巴,“山、山楂别名不是,山林果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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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能重来,李华当初打死也不会绑定薛楂。
可惜这个世界上没有后悔药,成舟兰木随着难收覆水驶向远方,山楂花不说谎。
“你好,薛楂。”
“你好,李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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啊啊啊啊啊我实在没时间写短,凑合看吧!!!!鞠躬🙇(都写了些什么乱七芭蕉的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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